迅速行动 重拳出击
惠州市全面推进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9月24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会议精神,10月9日,惠州市政府召开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会议,通报我市2007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部署下一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汝求作了重要讲话,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麦镜儒作了发言,黄锦辉副市长主持了会议。各县(区)长、分管副县(区)长、各县(区)镇(办)书记、镇长(主任),国土资源、纪委监察、检察、法院、公安、规划建设、工商、农业、城管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20多人参加会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各县(区)将迅速行动起来,对违法违规用地主动出击,实行“刚性执法”,狠刹违法违规用地歪风,从根本上扭转土地执法工作的被动局面。为做好整改工作,我市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对整改的目标范围和重点、整改的措施、整改的时限以及对达不到要求的处置方式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国土、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发展改革、规划、工商、城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会议对查处整改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方面要全面整改全省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凡是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第三次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占地建筑均列入查处整改范围。重点是查处违反土地利用规划乱占乱用、乱搭乱建、浪费资源的低效益违法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破坏、毁坏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行为,村民一户一宅以外占用耕地的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特别是对抢种抢建的,以期望获得高额补偿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将给予严厉打击。整改的重点是拆除违建筑和复耕复绿。凡是违法用地必须100%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应拆除的违法占地建筑物必须坚决100%拆除,并100%复耕复绿,对已推土的违法用地必须100%复耕复绿。各县(区)土地违法行为立案率必须达到100%,查处率必须达到100%,结案率必须达到90%以上。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对2007年10月后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整改。对2007年10月后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占地建筑物,也必须做到“地毯式”清查,坚决查处整改,该拆除的要立即拆除,该恢复原状的要恢复原状,该复耕复绿的实施复耕复绿,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要100%清拆,坚决予以复绿。将违法现象处理在萌芽状态,以赢得全省第四次卫星图片执法检查的过关。会议要求,各县(区)必须确保辖区内2008年违法用地面积要有大幅度的下降,即第四次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必须比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面积下降60%以上,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7年的17%下降至10%以下。市政府对清拆行动进行统一部署,由国土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共同监控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市县(区)统一行动,利用多种行政资源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监管,形成了执法合力,切实做到监管到位。市一级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三至四个督察组分赴各县(区),每星期对县(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实行通报制度,了解各县(区)的整改进展情况。各县(区)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中出现难度大的,由市领导小组专项挂牌督办。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汝求特别强调,各县(区)在下一次卫片执法检查时,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必须确保在15%以下,任务完成不了的,要认真实施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直接监督。通过严格落实问责制,推动基层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力度,并明确对整改不得力或在第四次全省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形势仍然严峻的,将从严处理。在整改之前,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六个县(区)的县(区)长进行谈话,县(区)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将与镇委书记、镇长进行谈话。对下一步的工作中后进的县(区),纪检监察部门还要进行诫勉谈话。对2006年-2007年卫片检查的各县(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清拆、复耕、复绿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和2007年10月以后又新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情况严重的,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超过15%的,必须严肃处理,追究县(区)负责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