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地交(告)字[2008]第29号
惠州市商住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本中心挂牌出让位于惠州市文头岭东江新城一宗商住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地块挂牌编号为GDP2008-3号,该宗地按规划分为两小块,规划编号分别为DJXC-4、DJXC-5号,位于惠州市文头岭东江新城。该宗地东临50米宽规划纵一路、南临36米宽规划道路、西临24米宽规划江景观路、北临24米宽规划横一路。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11837M2,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含市场)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地块详细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挂牌竞买时间为2008年9月16日9时至2008年9月29日16时。
三、挂牌地块按现状整体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2.64亿元人民币(其中:住宅楼面地价1050元/M2,商业楼面地价1500元/M2),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四、挂牌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出让的总地价款。但总地价款不包含契税、土地管理费、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及开发建设中应缴交的有关税费。
按规定,竞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按成交价的3%缴纳契税,交易服务费由委托人与竞得人各付50%。
五、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抵缴地价款,成交地价款余款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符合本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该地块的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以及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申办土地登记手续。
项目开发公司的股东必须皆为竞买人,若项目开发公司有非竞买人股东,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缴交契税。
竞买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2、缴交竞买保证金2亿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5亿元人民币资金证明;
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4、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七、挂牌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八、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060133)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开发建设。挂牌地块的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7.5亿元(含地价款)。
该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年,自地块交付时间之日起180日内动工建设,用地者必须在动工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建设(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九、挂牌地块的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十、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9月1日起到本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6日16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文件,以取得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缴交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核对原件);
4.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5.挂牌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
十一、2008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挂牌答疑会,对本次挂牌的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并组织竞买人现场参观挂牌地块。
十二、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本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20号
联系人:汪树新、张小丽
查询电话:(0752)2167319
2167317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惠州国土资源网:http://land.huizhou.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 :
挂牌地块建设指标
|
挂牌地 块编号 |
规划编号 |
土地 用途 |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挂牌起始价 (亿元) |
竞买保证金 (亿元) |
资金证明 (亿元) |
|
GDP2008-3 |
DJXC-4 |
商住用地 |
102981 |
98184 |
2.3 |
225823(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2582) |
27 |
30 |
2.64 |
2 |
5 |
|
DJXC-5 |
商业(市场)用地 |
8856 |
7665 |
1.4 |
10731 |
35 |
30 |
||||
|
合计 |
-- |
-- |
111837 |
105849 |
-- |
2365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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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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