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地交(告)字[2008]第24号
惠州市商住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有关单位委托,本中心挂牌转让其以让利出让方式取得的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地块挂牌编号:GJB2008-5号,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29号小区,该地块西南侧为18M宽规划道路,北侧为36M宽规划道路。用地总面积为3391M2(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935M2),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3332M2,容积率≤2.1,建筑密度≤25%,总建筑面积≤7000 M2,建筑限高9层,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
二、挂牌竞买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9时至2008年8月13日16时止。
三、挂牌起始价为513万元人民币(地面单价约1513元/M2、楼面地价约733元/M2),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挂牌成交价不包括土地交易及过户的有关税费,土地交易及过户的所有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交易服务费及土地登记费等等)由竞得人缴交。
四、成交价款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缴清。
五、挂牌地块是从委托人以让利出让方式取得的一宗自留工商用地中分割的一块地。按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关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村新寮村民小组申请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的批复》(惠市国土资(惠城)(用地)字[2008]195号)的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其中3300M2土地免收地价款及公共设施统筹金,其余91M2土地按成交价的40%补交地价款。成交价款不包含补交地价款,补交地价款须由竞得人另外缴交。
六、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该地块的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以及非本市注册的企业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建设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申办土地登记手续。
项目企业的股东必须皆为竞买人,若项目企业有非竞买人股东,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缴交契税。
竞买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85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
不同银行或者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2、缴交竞买保证金513万元人民币;
3、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七、挂牌地块按现状转让,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080001)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按规划要求,在住宅建筑部分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90M2的住宅面积所占比例须达到70%以上。
八、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7月28日起到本中心领取挂牌转让文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1日16时。报名时需提交下列竞买有关材料,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1、
竞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
缴交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核对原件);
4、
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5、
挂牌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
九、2008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挂牌答疑会,对本次挂牌的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并组织竞买人现场参观挂牌地块。
十、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本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20号
联系人:汪树新、张小丽
查询电话:(0752)2167319 2167317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