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地交(告)字[2008]31

惠州市住宅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本中心挂牌出让下列一宗住宅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地块挂牌编号为GMD2008-2号,位于惠州市麦地路小曾屋山二号,东侧为麦兴路、南侧为一栋9层商住楼、西侧为12米宽道路、北侧为两栋9层商住楼。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504M2,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地块详细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挂牌竞买时间为20089229时至200810816时。

三、挂牌起始价为750万元人民币(土地单价约1665/M2、楼面地价约¥714/M2),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四、挂牌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出让的总地价款。竞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支付契税、土地管理费、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及开发建设中应缴交的有关税费。

五、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抵缴地价款,成交地价款余款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挂牌地块按现状出让,地上现有建筑物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18.79万元,须由竞得人参照评估价值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拆迁补偿。

七、符合本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该地块的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以及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申办土地登记手续。

项目公司的股东必须皆为竞买人,若项目公司有非竞买人股东,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缴交契税。

竞买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缴交竞买保证金8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

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4、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八、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050046)进行规划设计。

该地块的建设时限为1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用地者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上述宗地的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

九、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95日起到本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10616时止。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文件,以取得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缴交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核对原件);

4.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5.挂牌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

十、2008919日上午930分在本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挂牌答疑会,对本次挂牌的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并组织竞买人现场参观挂牌地块。

十一、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本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20

联系人:汪树新张小丽

查询电话:(07522167319    2167317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惠州国土资源网:http://land.huizhou.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                        

挂牌地块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总建筑面

积(M2

建筑层数

起 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资金证明(万元)

GMD2008-2

4504

5000

住宅用地

2.1

36.6

10500

9

750

800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