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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统征地?统征地如何管理、使用?

答:统征地是九十年代初以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规定征用的土地。我市政府当时委托市国土局负责统征土地。土地征收后权属依法属国家所有,由市政府代表国家对统征地行使管理权和处分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侵占、非法占用。各级人民政府、镇、办事处和国土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和保护市政府的统征地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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